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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动态】关于举办党委党校2019年第一期发展对象

发布者:    发布时间: 2019-03-06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分党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发展党员工作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2019年第一期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二〇一九年三至四月,各分党校根据本单位推优时间情况酌情分批开展

二、组班办法

由分党校负责组班,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组织培训。培训对象为经党团组织推优,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师生。分党校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和招生录取工作。

三、教学组织

由分党校负责教学安排。教育培训可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辅导或观看电教片形式)、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参观调研、社会实践、主题活动、考试答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总学时不少于三天(或二十四学时)。

四、培训内容

各分党校要以党的十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密联系当前形势,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对象的思想实际,科学设计培训内容。

《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组织部编写的《入党教材》等,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具体包括《中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十九大报告辅导百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之江新语》、《读懂“八八战略”》等资料,《将改革进行到底》、《法治中国》、《大国外交》、《巡视利剑》、《辉煌中国》、《强军》、《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等电视专题片

五、管理工作

1.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的招生和管理,410日前将《2019年第一期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招生名单表》(附件1)《2019年第一期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教学活动计划表》(附件2)电子稿发sxwlxydyzjgwh@163.com

2.要求每班确定一名教师党员担任班主任(一般由组织员担任),一名学员作为班长。

3.要规范日常管理,严格请假制度,保证学习效果。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经分党校批准。缺席次数达应到学时的1/3者,不能结业。

六、考核与结业

1.学员考核与结业工作由各分党校具体负责。考核内容由平时考查、个人总结和结业考核三部分组成。平时考查成绩占30%,个人总结成绩占50%(对党课讲座的体会、读书报告或个人成长表现,题目自拟,字数不少于1500字,严禁抄袭),结业考核成绩占20%(分党校根据需要组织考试或考核)。

2.培训结束时,各分党校要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学员需填写《党委党校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3),由分党校留档保存;分党校汇总填报《2019年第一期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学员结业成绩登记表》(附件4),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于4月20日前报校党委党校办公室。校党委党校审核后统一发文公布,同时发放结业证书。

七、工作要求

1.发展对象要正确处理好日常文化课学习与党校教育培训的关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参加党校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学习专题辅导报告的内容,并安排时间开展自学,勤做笔记,确保学习效果。

2.各分党校要根据发展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可依托网络平台,突出“互联网+党建”特色,大力推进教育培训载体、形式、手段的创新,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要与党和国家重要政治生活紧密结合,与学校、学院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增加教育培训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3.发展对象短期培训班考核合格者方能发展入党,参加短期集中培训合格但一年之内未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党组织吸收其入党前,需重新参加短期培训。

4.各分党校要建立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工作台帐,包括教育培训计划、主题会议纪录、讨论交流纪录、主题教育活动记录、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心得体会等。

共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9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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