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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开展绍兴文理学院第三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的通知

发布者: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5-03-23   点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大学生的汉语口语表达能力,引领大学生阅读经典,提高大学生的语言文学素养,规范大学生对国家通用语言的运用,同时为选拔我校优秀选手参加浙江省第三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特举办绍兴文理学院第三届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不含2014届毕业生,不含独立院校),原则上要求普通话等级在二甲或二甲以上。

二、竞赛内容及评审方式

竞赛内容为“朗读与讲解”、“备稿演讲”两个部分。

参赛选手“朗读与讲解”材料须选自《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朗读题库(2015)》(见附件3)。选手应选择古代与现当代作品各1篇,先朗读再讲解,朗读与讲解的作品须一致。每篇作品朗读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讲解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总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参赛选手“备稿演讲”材料须选自《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演讲题库(2015)》中的话题(见附件4)。参赛选手从题库中任选一个演讲主题,自拟题目,进行3分钟左右的脱稿演讲。

评审采用现场即时评价方式。

三、竞赛形式

各学院按照规定的竞赛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本院的初赛选拔活动,初赛要求尽可能扩大专业面与学生参与面,院级初赛内容、形式、评价标准可以参照校级竞赛。初赛结束后,各学院将比赛结果及选拔出来的优秀选手名单(不超过20人)报校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基地。

报送方式与地址:纸质稿盖章后交志廉楼459校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基地,电子稿发送至clz@usx.edu.cn。截止日期:4月20日。

校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基地将在4月底组织选手进行校赛。

四、奖项设定

竞赛设一、二、三等奖。获一等奖的选手由专家进行专业指导培训,最终选拔出优秀选手参加省级竞赛。

校大学生汉语口语竞赛基地

2015-03-23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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